我院现有部分房屋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包号 | 房屋具体位置 | 房屋面积 (平方米) | 房屋租赁用途 |
1 | 外科大楼中一楼北侧 | 300 | 总院职工及病人食堂 |
2 | 门诊大楼西侧 | 127 | 医院便民生活服务部 |
3 | 内科大楼一楼东侧 | 10 | 文印室(打字复印) |
4 | 外科住院部后门处 | 10 | 便民理发店(包括为急危重症及手术病人床边理发) |
5 | 门诊三楼公共区域 | 24 | 眼镜配镜室 |
6 | 内科住院大楼旁 | 8 | 陪护公司办公 |
7 | 东院住院楼北侧 | 200 | 市二医东院职工及病人食堂 |
8 | 东院东侧门房 | 10 | 市二医东院便民超市 |
备注:每家承租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包的承租报名。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一)承租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者自然人。
(二)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三)本次招租,承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房屋租赁要求:
(一)以现状出租。
(二)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承租人进行装修装饰须经租赁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租赁人所有,未经租赁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四)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租赁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六)所有门面经营不准超出医院招标经营范围,且所有承租人要配合租赁人相关工作并服从租赁人的管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2021年2月5日上午8:30起至2021年2月7日下午16:00点止。
(二)由承租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在社保清单内),并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到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名。
(三)报名地点: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彭丽
联系电话:13971854081
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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