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为进一步优化支持生育政策,
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发布
《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将“取卵术”等
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自2024年9月15日起执行
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9月15日起,我市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将原31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为12项,定价模式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实现价格管理的标准化和透明化。
近年来,生育问题越来越成为个人、家庭、社会所关注的重点。对于很多无法自然生育的普通家庭来说,辅助生殖是圆“生育梦”的最佳路径,但其高昂的费用又让很多家庭望而却步。此次医保政策调整,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和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共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省内共33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报销(荆门市人民医院是本地区唯一一家有资质开展“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设基金起付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别按75%、65%的比例报销。此举,将大幅减轻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早日圆“生育梦”。
只要你是湖北省内参保人员
并在湖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接受辅助生殖治疗
即可享受此项福利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金支付范围
将“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参保人员全省统一乙类先行自付比例为20%。
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75%、65%报销,报销额度一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列入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费用范围。
服务项目所列价格为基金最高支付标准,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价格低于基金最高支付标准的,以实际收费价格作为基金支付标准。
属于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关政策予以支付。
三、有关要求
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保基金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相关技术规范为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服务。医保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加强费用审核和数据监测,强化运行分析、做好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
来源:荆门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