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请于1月11日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支部内“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从严落实标准动作。在规定时间,严肃认真组织开展集体诵读党章、学习党规党情、学习系列讲话、集中交纳党费等“八事联动”的有关活动。要突出政治性、仪式性,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党员主题活动日”。
2、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重点学习市委书记别必雄在中国共产党荆门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及在市委八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交流讨论,认清形势,珍惜机遇,不断增强践行“五大理念”、奋力换道超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做到人人发言,支部书记要参与讨论,要求实行纪实台账管理。党员交流讨论材料要在主题日结束后统一由党办收齐存档。
3、学习中央关于部署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统一组织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专题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鄂学组发[2016]17号)文件要求,本次“党员主题活动日”要以“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为主题,重点学习讨论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部署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每个支部根据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的初步人选(62名),上报党委。(此项工作1月10日前必须将推荐名单上报党办)
请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并将活动资料(会议议程、签到表、会议记录、活动小结、图片、每名党员学习研讨心得体会)于1月18日前报党办。
党委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